“楼主说的是应该真的。的确是有林轩这么一个人,平时就喜欢钻研破案、侦探之类的东西。没有想到《少年狄仁杰》竟然是他的作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楼主和林轩是我朋友。我说林轩那小子最近怎么突然变得有钱了。原因竟然是这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楼主,你把事情揭发出来。你那位朋友不是要赔钱?你这样可是害了你朋友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事,陪不了钱。那种私下协议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。再说,如果事情是真的。李凡那厮还敢去索赔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条帖子一出来,那些攻击李凡的人更是兴奋得嗷嗷直叫。原来李凡那厮本来就是有前科的,那岂不是说李凡找枪手一事的可信程度就更高了?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时候,李凡的粉丝大军才终于开始反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这群笨蛋,用你们的猪脑子想一想。如果李凡要找枪手,他会选择用两篇作品吗?随便用一篇都能确保第一名。为何还要用两篇来让这件事情更容易暴露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还找枪手。谁有这么经典的文章不会自己去投稿参赛?会傻兮兮的卖给别人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王肆是吧?你不是看过《少年狄仁杰》后面的故事吗?来来来,给我们说说第六集和第七集是什么案子?如果你现在说的和李凡一个星期后连载的一样。那就证明李凡的确是买的人家的作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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